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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上线“人脸识别”功能 专治“耍赖”

2017-03-20 09:02 广东省公安厅网站

导读:深圳交警执法PDA日前上线“人脸识别”功能,针对“耍赖”违法者,能通过人脸识别模块对违法人员信息进行现场确认,依法进行处罚。3月15日,记者从市交警局获悉,为进一步降压交通事故,深入治理“中国式过马路”,深圳交警于3月16日起,开展“千警百组”集中整治行动,全力加强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查处工作。

  深圳交警执法PDA日前上线“人脸识别”功能,针对“耍赖”违法者,能通过人脸识别模块对违法人员信息进行现场确认,依法进行处罚。3月15日,记者从市交警局获悉,为进一步降压交通事故,深入治理“中国式过马路”,深圳交警于3月16日起,开展“千警百组”集中整治行动,全力加强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查处工作。

  行动期间,深圳交警将以辖区大队为单位,分区域开展专项整治,每日投入近千名警力,全面加强整治力度,重点查处行人、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包括非机动车(行人)冲红灯、进入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载物、滑板车违法上路、翻越交通隔离设施、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等,迅速在全市营造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严管氛围。

  深圳交警将严格实施行人冲红灯违法分档处罚,对引发交通事故的、不服从管理劝阻、曾因闯红灯被处罚过2次(含)以上的罚款100元;对带头闯红灯的、曾因闯红灯被处罚过1次的、交通高峰期间闯红灯的罚款50元;对一般行人冲红灯违法,处罚款20元。对拒不配合交警处理、甚至妨碍执法的,将对其传唤带离,严格依法处理。

  市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表示,深圳交警大力开展整治工作,最终目的是为了营造文明交通的环境,督促广大交通参与者主动遵守交通秩序。行动期间,对当事人积极改正,主动接受社会服务,身穿“绿马甲”在路口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的,可以免除其罚款处罚。

  在以往的行动中,违法当事人为逃避处罚,多以“未携带身份证”为由进行“耍赖”。此次行动期间,深圳交警还将推广使用“人脸识别”等高科技手段。目前,深圳交警已在执法PDA中上线“人脸识别”功能,对查获行人违法拒不出示身份证件的,将通过PDA人脸识别模块对违法人员信息进行现场确认,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