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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分类抛出新变量!ETC优惠政策何去何从?

2019-07-10 09:40 人民网
关键词:ETC智慧交通

导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将1类和2类客车的界限值从7人调整为9人,并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实施。此前ETC通行优惠政策规定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7座及7座以下)。新规之下,8座、9座车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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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东方IC”

5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要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两年内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决策部署,实现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便利群众,近期,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方案要求,给予ETC车辆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实行无差别基本优惠政策,到2019年12月底,全国ETC用户数量突破1.8亿,高速公路收费站ETC全覆盖,ETC车道成为主要收费车道,货车实现不停车收费,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率达到90%以上,所有人工收费车道支持移动支付等电子收费方式,显著提升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水平。

到2025年,全国ETC用户数量进一步提升,建成技术先进、制度完善、服务优质、运行稳定的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体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便利群众”的决策部署,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JT/T 489—2019《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公告和和修订解读,新标准将于2019年9月1日实施。其中涉及几项重要内容。

第一、全部收费车辆按客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三个大类分别进行具体分类;

第二、明确摩托车通行收费公路,按1类客车分类;

第三、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

第四、各类货车均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车型分类,取消计重收费;

第五、调整1类货车分类界限值,对于两轴车辆新标准进一步细分为两类,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作为第二指标,对两轴车辆进行细分。1类和2类货车分类界限值确定为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

针对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的相关问题,近日,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接受媒体采访,回应媒体和社会关注。(下列提问方为媒体,回答方为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相关负责人)

Q:各类车型的收费标准由谁制定?

A:车型分类的规则是统一的,但至于每类车型收多少钱,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根据收费公路的造价、交通量、收费期限、贷款的利率水平等因素来综合衡量制定的,属于政府定价行为。

Q:为什么调整1类和2类客车的界限值?

A:原来的界限值之所以定为7人,主要是从交通运输行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去考虑的。当初,市场上很少有8座、9座的客车,后来市场上陆续出现了这种车辆。公安系统核发行驶证的时候,6米以内,8座和9座的载客车辆,按小型客车分类,核发蓝牌。

如此,在公安系统中,小型客车出现了1类客车和2类客车的跨界现象,比如丰田陆地巡洋舰一些进口车是9座,在公安体系里边是小型客车,但在原来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里边是2类客车。这些车辆可能仅仅是内部座椅布局的调整有所不同,便影响到了收费的标准划分问题,容易引发争议,有时通过收费站时,还要核实座位数并要求出示行驶证,降低了通行效率,与国务院要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便利群众”的决策部署精神不符。所以我们在JT/T 489—2019《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中把1类和2类客车的界限值调整为9人,与公安体系的小型客车划分标准保持一致,避免停车查验,节约收费时间,减少拥堵,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出行。

Q:8座、9座客车的车主,如何更换ETC信息?

A:所有车主办ETC的时候都预留了车主的个人联系信息,我们会短信通知这些车主,车主可以通过预约上门或邮寄的方式更换OBU中的车型信息。

目前,还没开始通知这些车主更换,具体什么时候开始通知车主更换,还没最终确定时间。到时候还会发一个执行标准的通知。目前,发布的车型分类标准只是一个指导性的标准,具体实施还会另行通知,以执行标准为准。

Q:8座、9座客车能省多少钱?

A:需要具体看每条收费公路制定的一类客车和二类客车的收费差额。

Q:年底80%的车辆装ETC,通行高速公路使用ETC的比例达到90%,有何推广ETC的措施?

A:

1,给予通行费优惠;

2,与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合作发行,拓宽发行渠道,便于车主获取并安装。

Q: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客车通行费政策是否会惠及8座、9座客车?

A:《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这个政策是否会惠及8座、9座客车还需要看国务院政策。

Q:货车为什么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

A:目前,货车有两类收费方式,第一按照行驶证核定载质量收费,实施地区主要包括北京、上海、甘肃。这种收费方式容易出现“大吨小标”,引发不公平问题;第二、计重收费,计重收费的最大的问题是要停车称重,有部分车主觉得车辆的称重与实际重量不符,会要求重复称重,通行效率低,不利于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货车的车辆轴数与车辆的规格有很紧密的关系,把车辆轴数作为分类主要指标,便于货车实现自动分类,自动收费,欧洲、美国的货车基本也都是按照轴数来收费的。

Q:货车收费方式从什么时间开始调整?

A:国务院发布的文件明确规定,2020年1月1日,货车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JT/T 489—2019《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公告确定新标准于2019年9月1日实施,一方面为高速公路出入口设备更换留出时间,另一方面也为货车核发OBU装置留出时间。

Q:货车同一车型的空车、重车按同一标准收费,是否公平?

A:收费公路提供的是通行服务,而不是货运服务。

以前货车计重收费主要目的是治超,是对破坏性使用道路资源的一种补偿。在合法装载的情况下,空车、重车对道路资源的占用基本是一样的,按相同标准收费有其合理性。

此外,对于货物运输结构特征明显,流向也很明显的省份,可以采取分路段、分行驶方向、分出入口、分车型的方式,进行差异化收费,比如在产煤区,针对运煤车,出省通行的方向按照统一标准收费,入省通行的方向可以给予一定优惠,以此来平衡空车、重车的收费差异,体现公平性。

再比如说,某省份核定49吨总重的车辆,经测算在收费公路行驶时的平均总重只有46吨,则可以按照46吨来定平均值,通过平衡满载和空载的收费差异,来保证满载、空载的公平性。

Q:货车调整收费方式后通行费是否会增加?

A:我们将要求各地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车型的通行费费额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通行费费额。